陕西安康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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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 标 人: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二、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工程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北长岭南路以西。场地已达三通一平,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五、报名条件:*.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机电安装工程(通风空调)设计、施工项目。*.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通风空调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六、报名须知: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工作日*:**-**:**、**:**-**:**受理。八、报名地点:安康市鼓楼街**号长线局院内九、代理机构:陕西环宇******联 系 人: 海女士联系电话: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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