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12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福建侨龙应急救援装备喷漆涂装生产线项目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路***号福建************福建******在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路***号新厂区(老厂区西侧)建设应急救援装备车辆生产线。该生产线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福建侨龙应急救援装备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栋双层车间、*栋综合楼和以组装、装配为主的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应急救援装备车辆约***台(套),一期工程于****年**月*日取得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现该公司拟在新厂区一期厂房的车间一内建设福建侨龙应急救援装备喷漆涂装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将新增应急救援装备车辆总装***台(套),同时建设喷漆涂装生产线,对新增总装车辆(***台)和一期工程中需要进行喷漆涂装的应急救援装备车辆(**~**辆)进行喷漆涂装,预计年喷漆涂装应急救援装备车辆(约)***台(套)。二期工程建成后,新厂区全厂生产规模为年总装应急救援装备车辆***台,年喷漆涂装应急救援装备车辆(约)***台(套)。二期工程不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漩雾化过滤装置产生的过滤废水,过滤废水进入过滤水循环利用再生系统(沉淀、絮凝沉淀、活性炭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未新增员工人数。*、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喷砂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脉冲滤筒式除尘器+*根**m排气筒(DA***)”;工件打磨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脉冲滤筒式除尘器+*根**m排气筒(DA***)”;底漆打磨废气采用“全封闭车间+脉冲滤筒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根**m排气筒(DA***)”;中涂漆打磨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脉冲滤筒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根**m排气筒(DA***)”;调漆、喷漆、烘干固化废气采用“全封闭车间+负压收集(调漆、底漆房)/微正压(面漆、烤漆房)+水漩过滤+三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根**m排气筒(DA***)”;整车精整房采用“全封闭车间+微正压+水漩过滤+三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根**m排气筒(DA***)”。喷砂、打磨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和企业边界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烘干工序使用天然气燃烧间接加热,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口的SO*、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干燥炉标准,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原子灰打磨、调漆、喷漆、烘干固化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排放口的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原子灰打磨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和企业边界的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执行准》(GB*****-**)表*、表*中的标准限值要求;企业边界的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表A.*规定。*、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施工建设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限值。*、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接触化学品的包装箱、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颗粒物;危险废物为漆渣、原子灰打磨回收粉尘、废三级干式过滤装置、废活性炭、废化学品桶、含油漆废手套、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在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产生后及时贮存危废贮存库中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总量控制:本项目SO*新增排放量为*.****t/a,NOx新增排放量为*.****t/a,VOCs新增排放量为*.***t/a,二甲苯新增排放量为*.***t/a,乙酸丁酯新增排放量为*.***t/a。一、公示时间:****年*月 *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