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叶县叶邑镇兰庄村、朱岗村等三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基础设施)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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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叶县叶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叶县叶邑镇兰庄村、朱岗村等三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叶县叶邑镇兰庄村、朱岗村等三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基础设施);*.*采购编号:YZC****-GB-**-*;*.*招标编号:ZYZB(P)-[****]-****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叶县叶邑镇兰庄村、朱岗村等三个村;*.*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一年;*.*建设内容:垃圾中转站、修路桥、硬化干渠等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标段的划分:一个施工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负债情况,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近三年的详细财务审计报告;③至少提供*个****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企业信誉良好并无不良行为记录;④提供企业注册地清欠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有效期内);***.******.***外地企业需提供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企业必须持有叶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告知函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项目工程投标:被司法机关、建设、水利、国土、交通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问题;以往承担的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人在****年**月*日以来承担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时,因自身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县国土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查实,投标人有漏报或与事实不符的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潜在投标人报名时上述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关证件及身份证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年*月-****年*月的工资单)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年*月份以来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四、报名须知:投标人在报名时请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本招标公告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提供原件且必须符合法定要求,经涂改的原件无效;同时提供装订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至******报名。五、资格审查方式:报名投标企业超过七家(不含七家)时,采用资格预审;否则进行资格后审。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招标人:叶县叶邑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葛女士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chengjianpds@***.com地址:平顶山市湛南路**号院行政科技楼北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