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崇义县思顺卫生院CR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3-CY-G002)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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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崇义县政府采购办[****]部门****号批复,赣******受崇义县思顺卫生院的委托,现就其CR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GZJD****-CY-G***(二)招标内容: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品目一CR系统(进口产品)*套**万元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要求”(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原件开标现场备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取得制造商(或本区域代理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现场备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在赣******(崇义县阳岭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政府采购窗口)购买,标书工本费***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以前,以现金进账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柒佰圆整(¥****元),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持验收合格单原件、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缴交保证金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向采购单位缴交,待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崇义县阳岭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招标机构:赣******详细地址:崇义县阳岭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政府采购窗口 联 系 人:吕洲电 话:****-******* ***********传 真:****-*******邮 编:******开 户 行:赣州银行崇义支行账 号:*******************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