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关于高要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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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高要区****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高要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匿名反映不予受理。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其他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地址: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号 联系人:梁源光 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高要区****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情况表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年**月**日附件:高要区****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情况表.xlsx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zx/gggs/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