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丰县首羡镇费庄村耕地保护补偿奖励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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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丰县首羡镇费庄村耕地保护补偿奖励项目 JSZC-******-XZHY-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XZHY-C****-****项目名称:丰县首羡镇费庄村耕地保护补偿奖励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如有):**.******元。采购需求:包含新建农村道路、桥梁、节水闸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 ①供应商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证明,格式自拟)*.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证明,格式自拟)。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系统方式:苏采云系统售价:*.**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开启时间:****-**-** **:** (北京时间)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二)询问和质疑*、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号轻工大楼*楼(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磋商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五)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七)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bed**-*df*-****-bf**-b*de**c*cb**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机关)单位地址:丰县首羡镇驻地联系人:李庆芳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华隆财富大厦第*幢*单元***房联系人:张文涛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文涛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