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南岗街沙步旧村改造项目融资AP0703006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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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黄埔区项目名称:南岗街沙步旧村改造项目融资AP*******地块项目位置: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以南、开发大道以东供应面积(公顷):*.******存量面积(公顷):*.******土地用途:V*-******供地方式:协议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房地产业土地级别:五级成交价格(万元): ***.******分期支付约定支付期号约定支付日期约定支付金额(万元)备注一、根据《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沙步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穗埔府函〔****〕**号)、《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申请沙步旧村项目改造模式变更的复函》(穗开更新函〔****〕***号),融资地块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议出让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组成的合作企业。 二、用地规划指标执行《关于核发沙步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号),其中融资AP*******地块为社会福利用地,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可建设用地****平方米、道路****平方米)。 三、根据实施方案批复,该项目协议出让价格按土地规划用地市场评估价的**%计收,具体计收时点及金额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定。AP*******地块按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点进行市场价评估,评估楼面地价为****元/平方米,地块总价值为****.**万元,协议出让价格拟按**%确定,即:协议出让价款总额=地块评估总价值****.**万元×**%=***万元(为总价值的**%向上取整至万元,出让价格未包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 四、本地块的装配式建筑按市、区住建部门有关要求落实。 五、本地块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年)》执行。 六、受让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古代文化遗存,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七、受让人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等存在异常,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八、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依据《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养老机构应符合民政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条件要求(详见《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该告知书将作为出让合同附件)。 九、出让价格未包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除外),项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明确后,办理登记前,受让人需申请缴交地下空间出让金,计收标准按申请补缴时点的政策执行。 十、本次供应地块总用地面积中的道路,由受让人实施建设,待建设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住建局。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约定容积率:下限:上限:*.***约定交地时间:****-**-**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批准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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