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吉林:印发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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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吉林省气象局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吉林省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指导目录》明确了*类**项具体需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指导目录》要求,规划编制单位相关规划应在规划编制中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在规划编制完成前将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气象主管机构评审;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应对《指导目录》中规定的相关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在开工建设前将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气象主管机构评审;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的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所使用气象资料的代表性、可靠性,并对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  《指导目录》强调,吉林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加强对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监督管理,推动全省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作者:张欣彤 王敏杰 责任编辑:苏杰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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