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洪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合氯化铝生产线技改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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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万吨聚合氯化铝生产线技改项目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双清路***号******总投资***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对原审批未建设的*条聚合氯化铝生产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聚合氯化铝产能仍为**万吨/年,水玻璃产品因效益较差,企业决定拆除水玻璃生产线。在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周边相关地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废气:工艺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废气由**米高排气筒排放。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边界噪声达标。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 系 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