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关于2024年城厢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三批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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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号)文件精神,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 ,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返还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经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和我局审核,本次共有中辐医特(莆田)******等***家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金额共计******.**元,现就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称、裁员率、拟返还金额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可来人、来信、来电实名举报监督,监督单位: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城厢区荔城南大道**号,监督电话:****-*******、*******。附件:****年城厢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三批直发)汇总表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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