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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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各类经营主体: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凡****年**月**日前(含当日)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请于****年*月**日前报送并公示****年度年报。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按时公示年度报告。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号)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报送负担,实现各类年报“一个入口、一次填报”。经营主体应同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相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分别报送海关、商务、外汇等部门相关年报事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同时报送****年度相关年报事项。年报报送途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https://***.******.***.cn)、广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百色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直接向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如经营主体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在*月**日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或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行政处罚。再次强调:市场监管部门从未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代理年报业务,也不以任何理由收取年报费用,请广大经营主体提高警惕,谨防诈骗!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