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医保局2024年四季度随机抽查定点医疗机构抽查情况和处理情况(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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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序号案件名称单位名称检查人员证件编号违规行为表现处罚结果文号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谯城瑞康医院谯城瑞康医院串换诊疗项目收费熊华成马军**********************串换诊疗项目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构成了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责令亳州谯城瑞康医院退回违法收取的医疗保险基金至指定的亳州市医保局基金专用账户,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违法金额一倍的罚款,缴至指定的非税财政账户,上缴国库。亳医保处字〔****〕第*号亳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