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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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 号)有关规定,拟对《赤峰市松山区超采区人饮工程地下水置换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一、建设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超采区人饮工程地下水置换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赤峰市松山区超采区人饮工程地下水置换工程,工程利用三座店水库的地表水作为水源,依托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枢纽中心城区引供水工程,通过引调水为松山区西部半支箭流域穆家营子镇西部、城子乡东部、当铺地满族乡、初头朗镇东部供水,供水规模为***万m*/年,其中穆家营子镇和城子乡片区***万m*/年,当铺地满族乡东片区**万m*/年。项目拟建设加压中心泵站*处(初头朗三把火加压泵站和当铺地满族乡兴隆洼加压泵站),调压站*处,加压泵站**处,配水厂**处,蓄水池**座,铺设引水管道*.**km,输配水管道***.**km。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态度、意见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四、公共参与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估主体:赤峰市松山区水利局建设单位:赤峰市松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人:刘星龙联系电话:****-*******委托评估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六、公示日期本公告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