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宋洪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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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宋洪福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志军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之峰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亚伟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特此通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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