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4年度亳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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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一、****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一)组织统筹。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市、县(区)两级全覆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等考核内容。加强经费保障和工作力量,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走深走实。(二)机制建设。在工作推进中,始终把工作机制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制定出台了《亳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亳州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暂行办法》《亳州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评估暂行办法》《亳州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机制》《关于规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亳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试点方案》,不断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政策措施清理审查。一是强化存量清理。通过网上巡检、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持续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排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年,共清理政策措施***件,修改调整*件,废止**件。二是规范增量审查。对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遵循公平竞争审查流程,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年,全市共审查各类增量文件***件。(四)宣传培训。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市、县(区)公审办分别举办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班,先后培训审查人员***人次,通过培训提升了参训人员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水平和审查能力。二是强化宣传执法。充分利用“竞争政策宣传周”“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对《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等进行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执法与普法结合,宣传与行动并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工作质效。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审查意识仍需提高。个别单位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审查意识不强。一是个别单位内部审查机制不健全;二是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更换频繁,工作不及时交接,人员不及时报备;三是资料总结不能按要求及时报送;四是部门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仍有不审、缺审、漏审情况;五是不能严格落实审查备案制度,报送数据前后矛盾,不能客观反映工作实际。(二)审查质量有待提升。一是工作机制未能有效运转,社会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审查中存在以征求政府部门意见代替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一些单位专业审查人员缺乏,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理解不深,在审查过程中对审查范围界定不清,对审查标准把握不准,经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依然存在违反审查标准的内容。(三)审查规定执行不严。一是对属于审查范围内的文件,没能做到应审尽审,巡检、互查中发现仍存在不经审查出台文件的现象;二是对巡检、互查等反馈的问题文件不及时整改;三是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依据,不采纳审查部门合理的意见建议。(四)审查能力急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经济、法律等专业知识的要求较高,再加上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以及新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多数单位普遍存在审查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不高的情况,审查质量不能保障,审查能力急需加强。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二)加强督查指导。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状况,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三)严格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严格增量政策措施的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审必规范;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抓好存量清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清尽清、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竞争政策“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的宣传,培育公平竞争理念,通过走访、座谈、培训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守法经营,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