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1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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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龙岩市新******瑞达宏远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北河村下坂路**-*号工业厂房内(租赁现有闲置厂房)龙岩市新******龙岩******项目(项目代码:****-******-**-**-******)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北河村下坂路**-*号工业厂房内(租赁现有闲置厂房)。项目采用属一般固体废物的含铁炉渣、钢渣及其它含铁废渣,经颚破、立轴破、磁选、筛分、磨碎等工艺,年产建筑材料*.*万t、钢粒*.*万t、铁粉*.*万t。*、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所有工序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原料装卸、下料、颚式破碎采用喷淋抑尘,立轴破碎、筛分、磨机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再通过不低于**m高排放筒排放。*、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建立完整台账。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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