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丹灶城区环卫保洁及镇内垃圾清运(2013-2018年度)项目废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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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丹灶城区环卫保洁及镇内垃圾清运(****-****年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ZCG******)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采购代理机构为******。根据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公开招标既定程序,依法组建了评审委员会,于****年*月**日进行了开标评审。在专家进行封闭式评标的阶段,有*位专家未能按照评标纪律的要求将所携带的移动通讯设备全部放到指定位置保管,并多次离开评标现场。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年财政部令第 ** 号)第四十六条、《佛山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专家现场签名确认的评委守则第一条规定,严重影响了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性。为了确保本采购行为的公平、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年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五十七条规定,采购人现决定对本次招标予以废标。投标人认为采购人的废标决定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收到本废标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投诉。(以下无正文)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