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场所(海门校区超市)出租公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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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年**月*日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拟对我校海门校区超市进行公开招租,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一、拟出租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二、 拟出租房屋的资产状况*.位置一:西教组团 C 楼最西侧 *** 室及值班室、位置二:西教组团 C 楼最西侧 *** 室*.位置一面积:***.*平方米、位置二面积:***平方米*.经营范围:超市服务三、联系方式联系人:支老师电话:****-********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