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门市2011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资金项目(大洪段抛石护岸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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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资金项目(大洪段抛石护岸工程)由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江苏省财政厅以苏财农[****] ***号文批准建设,所需资金现已落实。实施方案已报南通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一、工程概况及说明工程项目名称:海门市****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资金项目(大洪段抛石护岸工程)。招标单位:海门市水利局建设地点:海门市大洪港总投资额(万元):约**万元招标内容: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铲坡、平顺抛石、块石整理三部分。铲坡:将抛石范围内滩面较陡处适当铲除部分土方,使边坡平缓,根据断面布置,本次工程铲坡土方*.*m&sup*;平顺抛石:根据****年*月的水下地形资料确定各区域抛石宽度,护岸工程设计自深槽底部向内抛护至滩面坎部,抛宽为***.******.***;总抛石面积****.*m&sup*;,抛石厚度为*.*m,抛石总量****.**m&sup*;。块石整理:露滩部位(高程*m以上)抛石需进行人工整理,根据平面布置,整坡面积***.*m&sup*;。具体内容均按施工图设计为准。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 *月 **日。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及以上。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具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必须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通过审核,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具体备案流程为:①事前至市水利招标办获取登录帐号(联系电话:****-********;联系人:张俊华);②使用帐号登录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基本信息;③持所录入材料原件至市水利招标办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备案工作;④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完成信息备案并确认是否通过审核,否则责任自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在南通市水利网站(***.******.***.cn)“招标信息”栏目下“招标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提供下载的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于开标前*日在同一网页上发布,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日亦在同一网页上发布。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开标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专用邮箱(******)。六、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月*日**时,投标地址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十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七、招标单位:海门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