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总额750万元 今年第一期消费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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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康诗文 虞金辉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区商务局了解到,为提振消费市场预期和信心,营造更加浓厚的节日消费氛围,我区将在*月至*月发放今年第一期消费券,总额***万元,安排发放“跨年悦享”汽车消费券、“跨年悦享”商圈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种消费券。“跨年悦享”汽车消费券发放时间为****年*月*日—*月**日(在此期间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总额***万元,以超市卡形式发放,资金使用完毕则提前结束。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在奉化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的车型须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并且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本次汽车消费券活动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宁波市促消费补贴”等不可重复享受。“跨年悦享”商圈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发放时间为*月*日—*月**日,总额***万元,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为发放优惠券和支付核销优惠券的服务机构。消费券面向奉化区内消费者及区外旅游人群,用券范围为奉化区内餐饮零售场所,包括万达、银泰、宝龙、金茂汇、大润发等商圈。消费者通过掌上奉化APP领取“跨年悦享”商圈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领取后可以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询,发放时间为每周四**:**。用户在每个发券日均可领券,所有票券领完为止,单个用户活动期间每种类型券限领*张,有效期为自领券起*天内有效,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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