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交易公告】城厢区荔城大道三信城市家园一层房产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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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莆田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委托,我中心对其位于城厢区荔城大道三信城市家园一层房产进行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城厢区荔城大道三信城市家园一层**-**号商铺(面积约***平方米)。
二、招租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租赁期限:十二个月。*、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按月支付。*、其他情况说明:原承租户及其亲属参与投标的,必须结算并缴清租金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该商铺目前处于法院查封但尚未被强制执行,出租后若被法院启动强制执行时,本次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出租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租行为已经有关部门同意。
四、公告时间:****年元月*日至****年元月**日。
五、公开招租现场报价时间:****年元月** 日下午*点
六、公开招租现场报价地点: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
七、报价会注册、报名:点击公告下方“登录系统”或复制链接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注册并成功缴纳保证金方视为有效报名。http://***.******.***.gov.cn:****/TPBidder/memberLogin?type=cq
八、保证金:请于****年 元月** 日**:**前把保证金*万元汇入市产权交易中心子账号(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报名者与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名称须一致。
竞价保证金缴纳:每个标的均设有独立的保证金子账号,请参与多个标的的意向承租人认真核对;意向承租人成功报名后即可获取保证金子账号,仅限意向承租人本人登记的账户通过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缴纳保证金,请勿使用现金缴纳;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将无法参加拍卖会。
九、参加现场报价会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如委托他人参加报价会,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栏下载)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材料须签字(加盖公章)。
(*)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报价会,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栏下载)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招租须知》。
出租方联系电话:***********(看样)郑先生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小林
本公告和须知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所有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年元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