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产业配套宿舍(2024年)配租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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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业配租产业配套宿舍的通告》等相关要求,现将配租结果予以公示:  一、配租结果  本次共面向**家企业配租***套产业配套宿舍,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由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会同产权单位通知企业签订租赁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配租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三、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咨询电话(工作日*:**-**:**,**:**-**:**)  本次配租项目均已达到入住条件,政策咨询请致电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电话:****-********;签订合同等问题请致电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咨询电话:****-********。专项服务问题请拨打对应主管部门电话咨询。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筑类企业)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类企业)光明区商务局****-********(商贸服务类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商贸服务类企业-批零餐)****-********(新引进企业)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服务业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入驻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科技企业)****-********(合成生物、生物医药企业;相关引进企业)****-********(机构院所)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类、体育类、旅游类企业、文化产业园区或体育产业园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非营利性组织)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楼。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配租结果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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