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信阳市中心医院浉河院区5号楼负一楼核医学科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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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心医院: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报送的由******编制的《信阳市中心医院浉河院区*号楼负一楼核医学科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退役。  二、审批内容:信阳市中心医院本次拟退役核医学科工作场所位于浉河院区*号楼负一楼。  退役的核技术利用情况:建设单位退役项目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F、**mTc和***I分别于****年、****年、****年开始使用,**F、**mTc于****年*月**日停用,***I于****年*月**日停用。本次退役内容:拟退役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包括核医学科的所有房间和相关物品。  退役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三、该项目退役方案及工作流程设置合理,《报告表》所列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原则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对该场所进行退役。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应将经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接受监督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  (二)成立项目退役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对退役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测,确保所有放射性废物完成清运,保证退役过程辐射安全。  (四)按规定注销或部分终止“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五)项目退役实施完毕后,应在六十日内完成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终态验收,终态验收通过后该工作场所方可用于其他用途。  ****年*月*日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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