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五河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桶)、利器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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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五河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桶)、利器盒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DJH-WH-*******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号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方形利器盒等 品牌:科美特等 规格型号:*L等 数量:****个等 单价:*.*元等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 号)货物类标准计收,不足****元的,按照****元收取。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收费****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人民医院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浍河路***号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五河县城南润都壹品城**栋*单元*** 联系人:仲工、顾工 联系方式:***********、*********** 邮箱:*********@qq.com附件:分项报价.jpg评审汇总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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