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威远县越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镇2024年第四季度使用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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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镇****年第四季度医保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代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年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由本人缴纳**%;脱贫人口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由本人缴纳**%。****年**-**月,全镇代缴特困人员*人,*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元;低保对象*人,*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元;脱贫人口*人,***元。全镇共计代缴*人,***元。
资助门诊及住院待遇情况:
****年**-**月,全村享受医疗救助门诊及住院待遇共***人次、*****.**元。
现予以公示。全县监督举报电话:*******。威远县越溪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越溪镇https://***.******.***.cn/wyx/gsgg/******/*****feeac*****c**b**b****f***c*/files/越溪镇****年第*季度医疗救助资助公示表.xlsx 威远县越溪镇人民政府越溪镇****年第*季度医疗救助资助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