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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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不严。督察组抽查洪山区地铁**号线马房山地铁站工地、武昌区南安路**号武汉建工集团工地、巡司河街武汉城建集团工地等*个工地,共检查工程机械**台,发现*台未编码登记、*台涉嫌伪造环保号牌。督察还发现,东西湖立行叉车(武汉总部)从事叉车租赁业务,拥有叉车**台,均未悬挂环保号牌。江夏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等地未完成****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任务。二、整改目标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未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整改措施(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以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四、整改完成情况(一)结合青山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与分布特点,我区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区域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要求*月至**月每月检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少于**台次,累计不少于***台次。(二)召集涉及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企业的负责人集中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授课,说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区域。截至****年**月,我区协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次,检测不合格非道*台,依法处罚*台,整改*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台次。(三)对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施工单位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对于不满足环保要求的机械不允许进场。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附件:二维码-begin -二维码-begi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end ---二维码-end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