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安检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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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安检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安******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的委托,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安检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GN****-**-****)组织磋商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组织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安检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GN****-**-**** 包号、采购内容 **包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安检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拟采购*台通道式微剂量X光安检机和*台通过式金属探测安检门。 成交候选人 上****** 最终响应报价 *****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磋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磋商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四、本评审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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