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9日拟作出的泸州老窖小市片区藏酒洞周边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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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泸州老窖小市片区藏酒洞周边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人:张晓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号邮编:******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泸州老窖小市片区藏酒洞周边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片区及关联************实施泸州老窖小市片区藏酒洞周边生态环境修复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m*,以泸州老窖小市片区藏酒洞(醉翁洞、纯阳洞)周边生态环境修复及配套道路设施为主,以中大街为界分为两片区实施。其中,北区主要是边坡修复区,将增加护坡等措施;南区主要是生态修复区,具体是先对场地原有的建渣、农田、杂草等进行清理,再建设水源涵养林、人工湿地和景观铺装等。(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含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废水及车辆清洗水)经过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降尘、设备冲洗、混凝土养护等;项目施工期场外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域外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场内的生活污水依托临时移动式厕所收集,收集后统一由罐车清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来自燃油产生的废气,工程开挖、交通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机动车辆及机械燃油废气污染源多为流动性、间歇性污染源,且施工线路相对较长,污染源非常分散,污染强度不大。本工程施工所在区域湿度大,并在施工场地进行临时覆盖,起尘量相应较小。此外,施工场界周围应设置施工围挡,设置围挡喷淋装置阻止部分扬尘向场外扩散,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雾炮车降尘(喷射方向不得朝向饮用水源地),对场地内定时洒水、清扫现场,场界门口处设置运输车辆轮胎清洗池。运输路线的扬尘主要和道路路面车辆行驶速度和路面含尘量有关,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m以内。建设单位拟采取措施如下:出施工场地和料场时应尽可能冲洗轮胎;限速行驶;定期清扫运输路段及配备专用洒水车洒水降尘,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极大限度降低扬尘对周围的敏感点的影响。(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严禁在夜间施工,并采取合理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控制车辆鸣笛。(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本工程开挖料短暂存放后即送至回填处,边挖边回填,工程不单独设置固定弃土场;本工程开挖料短暂存放后即送至回填处,边挖边回填,工程不单独设置固定弃土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可能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当地指定建筑垃圾处置点处置。(五)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用于项目回填;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区域,竣工后及时恢复占地植被;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平整土地,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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