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州正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正铠科技玉砂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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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王要才电话:****-*******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号序号中文名称备注*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P**F行政相对人代码_*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郑才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州正铠科技玉砂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泸市环建函(****)*号许可类别普通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你公司报送的《泸州正铠科技玉砂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拟在泸州高新区—机械装备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内,利用本公司已建厂房,购置自动上片机、玻璃清洗机等相关设备,建设全自动玉砂玻璃生产线*条,年产玉砂玻璃*****t、油砂玻璃****t。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管理要求。项目弱酸配制、弱酸清洗、淋砂液配制、磨砂处理等过程产生的酸雾废气由生产线集气管道收集,撒粉粉尘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共同通过一套碱液喷淋洗涤塔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弱酸清洗废水、蒙砂处理清洗废水、碱液洗涤废水经厂区自建的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主要回用于生产,剩余的少量废水达标后纳管排放。餐厨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汇入预处理池,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输送至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废包材、氟化钙污泥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填料、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规范使用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六)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危化品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生产车间弱酸清洗和蒙砂处理工段区域、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区域、事故应急池等严格进行重点防渗。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加强防渗设施的巡检、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环境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与政府、园区、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三、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吨/年。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城南污水厂处理后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吨/年、氨氮*.***吨/年。四、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在实际排污前依法完善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七、请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请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纳入环境执法抽查。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长期)许可机关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当前状态*数据来源单位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