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第二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第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HG***F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第二期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万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内容: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包组一供货地点为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个城市;包组二供货地点为湛江、阳江、茂名*个城市;包组三供货地点为清远、韶关、云浮*个城市;及三个包额外培训用的货物;*、预算金额:包组一:人民币 ****万元;包组二:人民币 ****万元;包组三:人民币 ****万元;*、交货期:设备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培训:每个单位提供*人*天的国内培训,培训时间由采购人根据运行需要灵活安排。*、合同签订及交货地点:各级环境监测站内指定位置*、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本项目部分设备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允许进口设备清单详见用户需求书)*、重要设备:指包组一、包组二和包组三设备清单中序号*~*的设备。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投标人如不是重要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代理经销商须提交有效的销售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号之一***室九、开标时间:****年*月**日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号之一***室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组一:人民币 ** 万元;包组二:人民币 ** 万元;包组三:人民币**万元。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邱小姐电话:***-**** **** 电话:传真:***-**** **** **** **** 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内邮编:****** 邮编:******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见附件网址:http://***.******.***.cn/gdgpmsPortal/jsp/article_content.jsp?articleId=*********ec**d*****ec****fc***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