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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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二、经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必须按许可证规定的地点经营,实行一店一证,严禁占道经营、走街串户经营;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和品种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自行到批发经营单位采购烟花爆竹;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三、烟花爆竹经营者要加强安全管理,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好消防器材,确保经营安全。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将房屋或其它建筑物租借给他人或单位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小区车库、储藏室内严禁储存烟花爆竹。广大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抵制非法劣质烟花爆竹,积极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活动和线索。举报电话:公安报警电话:***县应急局电话:****-*******县市场监管局电话:****-*******华阳镇电话:****-*******长安镇电话:****-*******伏岭镇电话:****-*******上庄镇电话:****-*******板桥头乡电话:****-*******扬溪镇电话:****-*******家朋乡电话:****-*******临溪镇电话:****-*******瀛洲镇电话:****-*******金沙镇电话:****-*******荆州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