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办案办公设备及安全生产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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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枣庄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代理机构:山东******三、项目名称: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办案办公设备及安全生产仪器采购项目四、项目编号:ZZGPGK-****-***五、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办案办公设备及安全生产仪器采购项目。共分为五个包。A包: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B包: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化办案系统设备采购;C包:枣庄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购;D包: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仪器设备采购;E包: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实验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生产商授权经营许可的单位或组织。*、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B包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智能化三级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枣庄国际大厦***室;*、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段招标文件费人民币***元,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B包还需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法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开标室(新城民生路)。九、本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联系人: 王绍明 董金媛 联系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