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鞍山处机关办公楼和车库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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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处机关办公楼和车库采购项目二次公告辽宁******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鞍山管理处委托,对鞍山处机关办公楼和车库(招标项目:LNZ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项目名称:鞍山处机关办公楼和车库采购项目;工程内容:在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鞍山管理处院内新建办公楼****㎡,为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车库****㎡,钢结构一层。建设地点:鞍山市;标段划分:划分一个合同段;本项目计划工期:*.*个月;施工期:****年*月*日—****年**月**日;招标范围:房屋建筑施工。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五)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业绩优良、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可提出申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号路**号(辽宁******)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八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鞍山管理处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联 系 人:刘春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号路**号项目联系人:李聪联系电话/传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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