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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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 中 |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辽宁省政府定价听证目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召开关于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事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二、听证会时间:****年*月上旬三、听证会地点:待定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新闻媒体名额: *.听证会参加人:**名,其中消费者**名,经营者*名,其他利益相关方*名,专家、学者*名,市人大代表*名,市政协委员*名,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名;*.听证会旁听人:*名;*.新闻媒体:*家。五、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新闻媒体产生方式*.消费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旁听人员面向社会采取自愿报名、额满即止的办法,按照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请愿参加会议旁听人员,填写《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消费者)》(附件*),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于****年*月**日(工作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相关表格请至庄河市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号***室;*.新闻媒体由市发展和改革局邀请参加。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年 *月*日附件下载附件*: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doc附件*: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消费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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