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涡阳县财政局关于商水县东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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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投 诉 人:商******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行政部西段路北 法定代表人:苏中生 委托代理人:苏中生被投诉人*:涡阳县中医院 地 址:涡阳县涡北街道闸北路***号 联系人:黄主任被投诉人*:******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赵工 相关供应商:******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南七街道望江西路***号五彩商业广场*幢办****室 联 系 人:周静媛 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收到商******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人对涡阳县中医院和******组织的“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ZGY****CG***号)”提起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等规定,经审查,本机关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 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ZGY****CG***号)于****年**月**日*点**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涡阳县中医院和******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正式提起投诉。 我局于****年**月**日出具了《关于暂停采购活动的通知》,并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 二、投诉事项及被投诉人答复 投诉事项是:投诉事项*:开标结果公示的中标单位******分项报价表中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属于无效投标情形五,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却未因为该原因废标;而在开标公示结果评审不通过的供应商中,有两家供应商皆因为该因素被废标。事实依据:根据中标结果公示******分项报价表,可以详细看出,该公司分项报价表中所有产品均为填写品牌,第**项产品为全自动恒温蜡疗仪,该公司填写为合自动恒温蜡疗仪。投诉事项*:开标结果公示的中标单位******虚假应标。事实依据:根据中标结果公示******分项报价表,可以详细看出,且该公司第**项产品品牌及型号为XY-DMS-***A,根据医疗器械产品官方网站搜索结果XY-DMS-***A产品为深层肌肉刺激仪,并非标书要求的全自动恒温蜡疗仪,用深层肌肉刺激仪的产品响应全自动恒温蜡疗仪的参数,在非虚假材料应标的情况下明显不现实。望核实。投诉事项*:开标结果公示的中标单位******虚假应标。事实依据:询价招标要求产品足浴盆额定功率为***W,******投标产品KZYP-****-T在产品官网获取该产品功率达到***W,参数不符。投诉事项*:询价招标要求经颅磁定时的设置范围为*-**分钟,******投标产品HW-****B定时时间为*-**分钟,详见HW-****B产品网站技术参数页。询价中标要求全自动恒温蜡疗仪*-**项参数,******投标产品XY-DMS-***A为不同产品,不同产品参数符合如不虚假参数无法达到全自动恒温蜡疗仪的使用,望严查。详见XY-DMS-***A医疗器械注册证与产品配置单图。事实依据:******均已从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获取该产品官网的技术参数并截图。 投诉请求是:依法取消******中标资格,******。被投诉人*、*答复: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ZGY****CG***号)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上午*:**在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评标。经评审小组评审,******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年**月**日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我方于****年**月**日、**日、**日收到******、商******质疑函,质疑内容涉及评审过程事项,我方请评审小组协助答复,评审小组出具答复后,我方于****年**月**日、**日将质疑处理答复书分别送达商******、******。****年**月**日,我方接到涡阳县财政局已受理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及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通知。针对投诉事项*:评审小组查阅采购文件、评标报告等资料,评审小组一致认为:******在分项报价表中列出大写字母为该设备品牌,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均在分项报价表中有体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针对投诉事项*:评审小组查阅采购文件、评标报告等资料,评审小组一致认为:******规格响应表中“全自动恒温蜡疗仪”参数均全部满足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针对投诉事项*:评审小组查阅采购文件、评标报告等资料,评审小组一致认为:******规格响应表中“足浴盆”的参数均全部满足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针对投诉事项*:评审小组查阅采购文件、评标报告等资料,评审小组一致认为:******规格响应表中“经颅磁全自动恒温蜡疗仪”参数均全部满足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事实查明与认定 本次审查以书面审查为主,****年*月*日上午,专家组对该项目的询价文件、投诉人(商******)的投诉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核查。关于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ZGY****CG***号)投诉事项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全自动恒温电蜡疗仪:*.全自动恒温电蜡疗仪*.投标分项报价表第**项:合自动恒温蜡疗仪:品牌及规格型号为:XY-DMS-***A。*.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①医疗器械注册证:a.产品名称:电脑恒温电蜡疗仪。b.型号、规格:XYL-ⅦA,XYL-ⅦB,XYL-ⅦC,XYL-ⅦD,XYL-ⅦE,XYL-ⅦF。②该公司提供技术参数资料:电脑恒温电蜡疗仪型号为XYL-ⅦA。*.该公司分项报价表提供的品牌、规格、型号与其提供的注册证中的品牌、规格、型号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经专家论证,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提供的全自动恒温电蜡疗仪品牌、规格、型号与其提供的注册证中的品牌、规格、型号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处理决定 本项目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涡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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