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我国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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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相关决定要求,****年**月**日,我国如期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两份报告全面反映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行动及其进展和成效,展现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中的积极贡献。本次提交的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和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内容包括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国家自主贡献进展,减缓政策行动及其减排效果,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需求及获得的支持等信息,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对气候变化基本信息。按照相关要求,本次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全面参考《****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首次报告了我国****—****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并对国家自主贡献基年(****年)以及历次履约中已提交过的清单结果进行了回算。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透明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比性和时效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报告全面阐述了我国****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实施进展。****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年下降**.*%;全国森林蓄积量比****年新增**.**亿立方米。截至****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截至****年**月,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约**.*亿千瓦。各项目标实施进度符合预期,其中森林蓄积量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已提前实现目标。报告评估了气候变化对我国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影响及相关损失损害,分享了我国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经验。此外,报告还梳理了我国获得的支持情况及到****年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需求。初审 | 李相彻
复审 | 王进
终审 | 夏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