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藤县林业局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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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韦业强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韦业强于****年**月*日在天平镇罗平村“枫木塘”(地名)无证采伐马尾松和杉木共**株,总蓄积为*.**立方米,总出材*.**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吴昌有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吴昌有于****年**月在太平镇东皇村庙背组“二贵头”(地名)无证采伐马尾松*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吴柱丰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吴柱丰于****年*月在太平镇东皇村庙背组“义贵歧”(地名)无证采伐马尾松*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吴昌锦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吴昌锦于****年*月在太平镇东皇村庙背组“二贵头”(地名)无证采伐马尾松**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吴昌寿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吴昌寿于****年*月在太平镇东皇村庙背组“二贵头”(地名)无证采伐马尾松**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吴永超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吴永超于****年*月在太平镇东皇村庙背组“二贵头”(地名)无证采伐马尾松和其他软阔共**株,总蓄积为*.*立方米,总出材*.*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吴永秋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吴永秋于****年*月在太平镇东皇村庙背组“二贵头”(地名)无证采伐马尾松**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吴昌金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吴昌金于****年*月在太平镇东皇村庙背组“二贵头”(地名)无证采伐马尾松**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吴昌砚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吴昌砚于****年*月在太平镇东皇村庙背组“边冲”(地名)无证采伐马尾松**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吴昌庆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吴昌庆于****年*月在太平镇东皇村庙背组“二贵头”(地名)无证采伐马尾松**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 韦相光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韦相光在平福乡桃花村底村组“那三”(地名)无证采伐其他软阔和八角木共**株,总蓄积*.*立方米,总出材*.* 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其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树木***株。罚款****元。 ****/*/** ****/*/** ****/*/** 藤县林业局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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