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年1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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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万吨/年萃余酸(***%P*O*)净化装置技改项目龙岩市上杭县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位于龙岩市上杭县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现有**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PPA)装置副产约**万吨/年萃余酸(***%P*O*),现有萃余酸不经净化,大部分进入磷酸二铵(DAP)装置,少量经压滤后回到净化磷酸(PPA)装置。本次建设性质为技改,拟对其中部分的萃余酸进行净化处理,利用已停用的粗碘回收装置用地及设备进行改造,新增*万吨/年萃余酸(***%P*O*)净化装置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台卧式离心机、*台板框压滤机、*个清酸槽、*个淤酸槽、*个反应冷却槽、*个结晶槽、*个成品槽、*台石墨换热器、*个石灰仓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循环水冷却系统、脱镁酸渣库、输送管道、废气处理设施等,其他依托现有工程。萃余酸经净化后产生的清酸进入磷酸二铵(DAP)装置,脱镁酸则返回源头的磷酸装置生产磷酸。(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进一步完善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道应可视全明化。技改工程新增地面和板框压滤机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磷酸制浆工序,不外排。(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反应冷却、结晶、压滤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收集+碱洗塔吸收处理后达标排放;石灰仓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各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数量应按报告书要求规范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定,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的应在并入前达标。强化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工况,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脱镁酸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及其沾染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按照环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泄漏检测和报警系统。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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