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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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经本局立案调查的藤县塘步天德渔业场(微型企业)、藤县柱清种植场(微型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案件,现已调查终结。该两户个人独资企业未依法报送****年度、****年度、****年度、****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经本局对其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已不在该地址经营,以及连续两年未报税,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且未办理注销登记,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决定吊销该两户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文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联系部门:塘步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塘步市场监督管理所特此公告附件: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名单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号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地址*藤县塘步天德渔业场(微型企业)********************************G覃天德藤县塘步镇龙安村竹儿塘*藤县柱清种植场(微型企业)********************************F黎柱清藤县塘步镇大元村埌垌组**号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