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扶发改投资 〔2024〕26号:关于扶绥县2024年革命老区增量资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扶绥县财政局: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扶绥县****年革命老区增量资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扶财函〔****〕*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改善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同意实施扶绥县****年革命老区增量资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三、建设地址:扶绥县新宁镇、昌平乡、岜盆乡、龙头乡、山圩镇、中东镇。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维修、翻新烈士纪念碑三座、建造红色教育墙(长**米,高*.*米)、建造烈士英明墙(长**米,高*米)、开裂地面修复***平方米、道路硬化***平方米、铺设透水砖****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维修、翻新革命烈士纪念碑。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用地、规划等手续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