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金洲大道(雷高路-高新界)城市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补充公告及答疑纪要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人:金洲大道(雷高路-高新界)城市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进行局部修改,并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招标文件P**页第五条第*款修改为:*、投标人应提供“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奖项的相应证明材料,其相应证明材料与资格后审资料一并提交。投标人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均不加分。(*)招标文件P**页第***.******.***款监理范围中删除“亮化”内容。二、答疑纪要:问题*:投标人在省外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是否扣分?答:扣,详见招标文件P**页第六条、评标办法附表**、**,及附表**备注*。投标人在外省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人应主动提供,如未提供或弄虚作假经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问题*:由于总监对开标过程及标书内容不清楚。不能进行相关的问题澄清。是否可以只要求总监到场,授权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即可?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问题*:对于可以加分的奖项是否有明确的要求?例如市政公用工程的等级(一类、二类、三类)、专业(桥梁、给排水、风景园林等)、性质(新建、改建)、路面结构等。答:招标文件P**页第五条,已根据本招标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明确了可以加分的奖项。问题*:联合体所得奖项是否加分?答:是。问题*:奖项加分有何规定?答:详见招标文件P**页第五条、评标办法附表**、**,及附表**备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