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章贡区2024年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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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现将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 *.请入围体检考察人员(见附件*)做好相关准备,保持电话畅通。体检具体时间、事宜将电话(或短信)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 *.体检注意事项 (*)考生需下载《考生体检须知》(见附件*),仔细阅读后诚信签名,并在集中地点统一上交工作人员。由于未阅读或未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以及未遵照《考生体检须知》告知事宜,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需于体检当日准时并空腹到达集中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的《考生体检须知》和黑色签字笔。 (*)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含智能手表、手环)等任何通讯工具及无线上网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四个月以内完成相关项目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具体考察工作由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三、其它事项 *.入围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将根据招聘公告规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终止聘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限制报考章贡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处理。 附件:*.章贡区****年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考生体检须知 赣州市章贡区****年社区工作者(专职网 格员)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 章贡区****年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岗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码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最终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岗位成绩 排名 * 章江街道 郭姝含 女 ********* ** **.** **.** * * 王 珠 女 ********* ** **.** **.** * * 黄 蓉 女 ********* ** **.** **.** * * 刘 卿 女 ********* ** **.** **.** * * 温秀芳 女 ********* ** **.** **.** * * 张淑文 女 ********* ** **.** **.** * * 水南街道 黄毓真 女 ********* ** **.** **.** * * 邓金婷 女 ********* ** **.** **.** * * 李 璇 女 ********* ** **.** **.** * ** 南外街道 朱雅婷 女 ********* ** **.** **.** * ** 东外街道 孙 惠 女 ********* ** **.** **.** * ** 邱梓源 男 ********* ** **.** **.** * ** 沙石镇 刘 璇 女 ********* ** **.** **.** * ** 刘 健 男 ********* ** **.** **.** * ** 沙河镇 曾成懿 女 ********* ** **.** **.** * ** 钟 薇 女 ********* ** **.** **.** * ** 王樱洁 女 ********* ** **.** **.** * ** 张 琪 女 ********* ** **.** **.** * ** 卢 钰 女 ********* ** **.** **.** * ** 解放街道 王 虹 女 ********* ** **.** **.** * ** 刘 灵 女 ********* ** **.** **.** * ** 赣江街道 李 想 女 ********* ** **.** **.** * ** 叶嘉琪 女 ********* ** **.** **.** * ** 张译之 女 ********* ** **.** **.** * ** 水东镇 谢 丽 女 ********* ** **.** **.** * 附件* 考生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八、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九、关于复检的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清楚了本次体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并保证遵守。 受检者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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