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会议室设备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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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会议室设备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LZC-****-***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会议室设备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号创业楼B***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LED全彩显示屏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D**Q**CA-*SH 数量:*套 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单: 刘强、王圣萍、杨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单位业绩:无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号,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恒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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