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便携式光谱仪-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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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光谱仪-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SCMC-*****-**E)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便携式光谱仪(招标项目编号:CSCMC-*****-**E)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第*包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 ****** **.**万元(人民币) / ***天 * ****** **.**万元(人民币) / 合同生效后*个月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 响应 * ******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监督投诉人:郑霞;:电话:***-********,邮箱rcfsshanghai@***.com 三、其他公示内容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光谱仪-中标候选人公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光谱仪项目招标,开标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评标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号*层**-*单元会议室举行。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评选并推荐以下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出,且投标人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未体现单位负责人、见证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规定:“★**.*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由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页面,必须由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其他页面不作要求。”,依据第六章《投标资料表》附件*“综合评价法评标细则”规定的:“*. 商务评议: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评议,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合格性、投标的有效性、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等条款进行评审,重要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商务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详见后附的商务关键条款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同意否决******的投标文件。经评审,评标专家认定剩余*家投标人具有竞争性,剩余*家投标人进入下一步评审。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战略规划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号 联系人:施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号*层**-*单元 联系人:潘杨杨、龚文毅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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