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对伊川县人民法院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监控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伊政采[2013]第63、64号有关变更、补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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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变更及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原设二个标段,现变更为三个标段。伊政采[****]第**号原设为一标段,现变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一标段为电脑类:投标人须具有电脑类相关资质,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良好的信誉业绩的企业。第二标段为法院监控系统设备: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核心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今后服务承诺函。伊政采[****]**号原设为二标段,现变更为第三标段,为法庭监控系统设备。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书*级及以上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核心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二、该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资质前来原报名处变更所报标段。三、招标文件发售待定。四、开标有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五、凡已报过名的投标单位应在接到本通知五日内前来按要求变更标段,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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