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2024年度鹿城区机关工人技师职务聘任推荐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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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立昆(身份证号:**********××××××××):你坐落于庆华寺(西首临编 *)房屋(以下简称争议房屋),位于鹿城区上田村范围内。你于 **** 年就争议房屋与本机关签订编号为 ST-ZZ-Y-*** 的《温州市鹿城区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住宅用房产权调换协议书》(适用于农户选择基底面积一增三)(以下称安置协议)进行协议征收。现本机关经审查,认为该协议存在事实认定错误且存在重复补偿安置问题,拟撤销该安置协议。因本机关直接、邮寄送达未果,且无法电话联系到你,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特进行公示送达《安置协议拟撤销告知书》,公示期为十日。附件:安置协议拟撤销告知书 (*).pdf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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