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二号线移动照明灯具等设备招标公告SZLH2013-G-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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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隆******受苏******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二号线移动照明灯具等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编号:SZLH****-G-***号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销商提供);*、能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的证书及检验报告;*、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购买):*、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代理经销商还须提供生产企业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销商提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法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需要的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时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号和基广场***室售 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接收人:公证处工作人员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单位:苏州隆******联 系 人:张馨丹、赵晓燕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八、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时间: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年*月**日下午**:**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隆******;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时间: ****年*月**日下午**:**以前。交货日期:收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日内完成供货(须满足采购人分批交货的要求)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元整)采购单位联系人:吴烨 联系电话:****-********九、监督部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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