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港航标综合改造招标公告(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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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航标综合改造招标公告(国信)日 期:****年*月*日招标编号:GXTC-********、锦州港航标综合改造已由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人。*、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建设地点:锦州港。*、招标范围:更新改造**座灯浮标灯器及供电系统;将**座冰标改造为一体化冰标;对锦州港*座导标进行维修改造;原址重建*座灯桩,维修改造*座灯桩,并更新灯器及供电系统。*、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备履行本项目生产、安装、养护维修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具备专业设备及队伍,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副本)、型式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招标文件****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账 号:**** **** **** ***收 款 人:******辽宁分公司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三楼会议室。**、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联系方式: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成福西路*号联 系 人:王永利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执 行 机 构 :******辽宁分公司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号联 系 人:张丽丽 刘健联 系 电 话:****-*******传 真:****-*******电 子 信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