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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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预览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永挂告字(****)*号 ****年**月**日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挂牌出让*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宗地编号:永挂****-**号宗地总面积:*.****公顷宗地坐落:九里东路西、汉风路南侧年限:**年土地用途: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项目名称: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河南******备注: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地下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年、地下商业用地**年。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地下商业面积<****平方米。各类退线、配套设施等其他未尽事项,按永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控制指标、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永政土[****]**号文、规委会研究意见和《永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宗地编号:永挂****-**号宗地总面积:**.******公顷宗地坐落:永城市汪楼沟东、淮海大道南年限:**年土地用途:文化活动用地项目名称: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河南******备注: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活动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及公园绿地用地。出让年限文化活动用地**年、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年、商业用地**年、城镇村道路用地及公园绿地用地**年。主要规划条件:平均容积率<*.***;平均建筑密度<**.***%;平均绿地率>**.***%;平均商业比例<*.***%;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高度<**米;容积率:>*.*,<*.*;停车位:机动车≥*.*车位/户、非机动车≥*.*车位/户;建筑密度<**%;绿地率>**%;文化商业用地建筑高度<**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城镇村道路用地道路宽度:**-**米;公园绿地用地绿地率>**%。各类退线、配套设施等其他未尽事项,按永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控制指标、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规委会研究意见、永政土[****]**号文和《永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宗地编号:永挂****-**号宗地总面积:*.**公顷宗地坐落:永城市龙岗镇、马牧镇、酇城镇、大王集镇、卧龙镇等*个乡镇年限:**年土地用途:供电用地项目名称: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永城******备注: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属于风电项目,出让年限**年。其他未尽事项,按市国土空间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永政土【****】**号文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宗地编号:永挂****-**号宗地总面积:**.******公顷宗地坐落:永城市汪楼沟东侧、淮海大道南侧年限:**年土地用途:文化活动用地项目名称: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河南******备注: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活动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及公园绿地用地。出让年限文化活动用地**年、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年、商业用地**年、城镇村道路用地及公园绿地用地**年。主要规划条件:平均容积率<*.***;平均建筑密度<**.***%;平均绿地率>**.***%;平均商业比例<*.***%;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高度<**米;容积率:>*.*,<*.*;停车位:机动车≥*.*车位/户、非机动车≥*.*车位/户;建筑密度<**%;绿地率>**%;文化商业用地建筑高度<**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城镇村道路用地道路宽度:**-**米;公园绿地用地绿地率>**%。各类退线、配套设施等其他未尽事项,按永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控制指标、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规委会研究意见、永政土[****]**号文和《永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宗地编号:永挂****-**号宗地总面积:*.****公顷宗地坐落:永城市条河镇、芒山镇、刘河镇、陈集镇等*个乡镇年限:**年土地用途:供电用地项目名称: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永城******备注: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属于风电项目,出让年限**年。其他未尽事项,按市国土空间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永政土【****】**号文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宗地编号:永挂****-**号宗地总面积:*.******公顷宗地坐落:汉润大道北、汪楼沟东年限:**年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项目名称: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河南******备注: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及公园绿地用地。出让年限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年、商业用地**年、城镇村道路用地及公园绿地用地**年。主要规划条件:平均容积率<*.***;平均建筑密度<**.***%;平均绿地率>**.***%;平均商业比例<*.***%;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高度<**米;容积率:>*.*,<*.*;停车位:机动车≥*.*车位/户、非机动车≥*.*车位/户;建筑密度<**%;绿地率>**%;城镇村道路用地道路宽度:**-**米;公园绿地用地绿地率>**%。各类退线、配套设施等其他未尽事项,按永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控制指标、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规委会研究意见、永政土[****]**号文和《永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八、 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地址:东方大道西段路北邮政编码:******联 系 人:土地利用科联系电话:****-*******电子邮件:ycgtly@***.com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