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国土工挂告字[201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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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工山镇******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工山镇 戴汇村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建筑密度(%): 大于**绿化率(%): 小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开发期限一年。 出让金支付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应小于*%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竞买人须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否则开发期限保证金不予退回。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和集约用地保证金。其中:**%作为开工保证金,**%作为竣工保证金,**%作为集约用地保证金,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建设工期保证金,否则,分别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建设工期保证金 *‰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将足额追缴;项目达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要求的,集约用地保证金全额退还,未达集约用地指标的,集约用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须按出让合同的约定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工山镇******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一、挂牌时间前**分钟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除开发期限保证金外,其余冲抵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三、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费、场地平整费等,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四、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五、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地块挂牌文件执行。六、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五选一):(一)户名:南******帐号:***********************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二)户名:南******帐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营业部(三)户名:南******帐号:********************开户行:中国建行南陵县支行利民路分理处(四)户名:南******帐号:*******************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五)户名:南******帐号:************************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陵县支行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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